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的通知
组织实施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项目。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国务院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国务院信息办、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关于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有关工作的请示》的批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国内产业发展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按照示范工程总体安排,根据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发展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统一部署和规划下,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通信基础设施,实施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为下一代互联网及其重大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提供试验环境;提升我国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核心竞争力,确立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标准、技术和产业上的国际重要地位;推动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的通知
2005/01/14
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项目要围绕这个总体目标,瞄准示范工程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深入研究并掌握下一代互联网络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备和软件;要促进下一代互联网络核心产品的产业化,并在示范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要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开展网络技术和业务试验,推动信息化建设,增强创新能力。
二、计划说明
(一)根据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整体部署,围绕示范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国务院信息办、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将在高技术发展项目、“863”、“97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相关计划中,安排相应投资,支持示范工程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项目。
(二)此次公告的内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在2005年支持的有关重点。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在相关计划中支持的重点和评审管理等工作按其相应规定执行。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在2005年支持的有关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和软件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类,要求以产业化为目标或具有产业前景,并在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网络上试验。
2、关键技术研究试验类,着眼前瞻性和战略性,要求提供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网络试验,为实现示范工程下一阶段目标打基础。
3、业务试验和应用示范类,以开发能发挥IPv6特点且有较大市场前景的业务和应用为目标,通过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进行试验、验证。
4、标准规范研究类,为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的研发和试验及应用示范分项制定规范,推动形成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
来源:国家发改委
